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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第二次荒漠化、沙化監測結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4日   來源:林業局

    根據第二次全國荒漠化、沙化土地監測結果:我國土地荒漠化、沙化呈局部好轉、整體惡化之勢,截至1999年,我國有荒漠化土地267.4萬平方公里,佔國土總面積的27.9%。與1994年監測結果相比,我國荒漠化仍呈擴展趨勢,1995至1999年,5年凈增荒漠化土地5.20萬平方公里,年均增加1.04萬平方公里。全國沙化土地總面積到1999年為174.31萬平方公里,佔國土總面積的18.2%。與1994年普查同等範圍相比,1995至1999年,5年沙化土地凈增17180平方公里,年均增加3436平方公里。

    根據《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的界定,荒漠化是指包括氣候變異和人類活動在內的種種因素造成的乾旱、半乾旱和亞濕潤乾旱地區(濕潤指數在0.05∽0.65之間)的土地退化。據監測,我國荒漠化土地主要分佈在新疆、內蒙古、西藏、青海、甘肅、河北、寧夏、陜西、山西等18個省區的471個縣、旗。

    沙化是指在各種氣候條件下,由於自然和人為因素導致土地呈現出沙質或礫質為主的土地退化,沙化土地是由此而形成的地表呈現出以沙物質為主的土地。監測結果顯示,沙化土地在我國30個省區市均有分佈,其中新疆74.57萬平方公里、內蒙古42.08萬平方公里、西藏21.48萬平方公里、青海13.42萬平方公里、甘肅11.13萬平方公里、河北2.5萬平方公里、陜西1.45萬平方公里、寧夏1.2萬平方公里、四川0.95萬平方公里、山東0.8萬平方公里,這10省佔全國沙化土地總面積的97%。與1994年第一次沙化土地普查相比,沙化土地面積擴大的省主要有內蒙古、遼寧、黑龍江、甘肅、青海、新疆、西藏、山東,共擴展2.29萬平方公里。

    監測結果表明,三北防護林、長江防護林等生態工程作用明顯,建設力度大的地區,荒漠化、沙化均呈減少趨勢。沙化土地面積減少的省主要有寧夏、陜西、山西、河北、吉林、天津、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重慶,共減少了5700平方公里。

    據對監測結果分析,造成我國土地荒漠化、沙化並加速擴展的原因有氣候因素,但更主要的是不合理的人為活動,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過牧,這是草地沙化、退化的主要原因。二是濫樵、濫挖、濫採,這是局部地區土地荒漠化、沙化擴展的重要成因。三是濫墾,5年間在固定沙地及草地上開墾的耕地面積達1.7萬平方公里,其中有近一半面積變成流動和半固定沙地。四是濫用水資源,一些地區由於大規模開采地下水,使地下水位急劇下降,導致大片沙生植被乾枯死亡,沙丘活化。

    針對本次監測結果,國家林業局召開了中國防治荒漠化協調小組會議,分析了現狀,研究了對策,將採取強有力的措施防治土地荒漠化和沙化。一是以實施防沙治沙法為契機,依法保護和建設沙區植被,防止新的沙化土地。二是認真抓好防沙治沙的規劃實施工作。三是要抓好防沙治沙重點工程建設,加強環北京地區防沙治沙工程、三北防護林四期工程的管理,確保規劃目標實現。四是強化監測工作,建立政府行政領導防沙治沙任期目標考核獎懲制度。在全國現有沙化土地監測體系的基礎上,加強監測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監測網絡,對治沙成效和沙化狀況,特別是各地沙化土地動態定期公佈,接受社會監督。五是制訂有關優惠政策,最大限度地調動社會各界參與防沙治沙的積極性,讓廣大人民群眾在防沙治沙中得到實惠。六是抓好科技支撐,提高防沙治沙的科技含量。七是充分發揮各部門的作用,做到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進防沙治沙工作。

    這次監測工作是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國家林業局職能和《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的要求,由國家林業局組織,從1999年開始,歷經兩年完成的。監測採用了遙感技術與地面實測相結合的方法,在全國30個省布設了1000米長的樣線6萬多條,勾繪地塊近30萬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