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春天,華北地區連續發生了多次沙塵暴或浮塵天氣,頻率之高,範圍之廣,強度之大是建國以來所罕見。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國務院分別於2000年4月27日、5月26日、6月5日三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並決定緊急啟動京津工程。實施京津工程的目的就是通過植被保護,植樹種草、退耕還林、小流域及草地治理、生態移民等措施,建設一個高質量、高穩定性的生態防護體系,優化首都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提升北京國際地位,實現綠色奧運,保障這個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京津工程于2000年6月啟動試點,2001年全面鋪開,2002年3月國務院批復工程建設規劃,工程全面實施。工程建設範圍西起內蒙古的達茂旗,東至河北的平泉縣,南起山西的代縣,北至內蒙古的東烏珠穆沁旗,東西橫跨近700公里,南北縱跨近600公里,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五省(區、直轄市)的75個縣(旗、市、區)。總國土面積為45.8萬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積10.18萬平方公里。
根據工程區自然氣候、地形地貌特點,工程實行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綜合治理。一是全面封禁保護現有林草植被,杜絕一切人為破壞行為;二是大力營造防風固沙林帶,建立穩固的防風阻沙體系,在現有荒山荒地上營造喬灌草相結合的複合型水土保持和水源涵養林;三是對區域內陡坡耕地和糧食産量低而不穩的沙化耕地實行退耕還林還草;四是加快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步伐,減少入庫泥沙;五是加速轉變傳統的農牧業生産方式,實行劃區輪牧、休牧和舍飼圈養;六是積極營造農田、牧場防護林網,確保農牧業生産安全;七是對生態極其惡劣,不具備人居生存條件的地區,實行生態移民,促進生態自然修復。
工程建設期為10年,即2001—2010年,分兩個階段進行,2001—2005年為第一階段,2006—2010年為第二階段。到2010年,工程建設將完成退耕還林263萬公頃、營造林494萬公頃、草地治理1063萬公頃,修建水利配套設施113889處,小流域綜合治理234萬公頃,生態移民18萬人。
工程啟動實施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各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區各級政府強化領導,創新機制,明確責任,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工程建設進展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