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有關部門發佈了《關於改進和加強對農民工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特別強調金融機構要向參加職業教育培訓的農民工或農村適齡青年提供商業性助學貸款服務,向吸納農民工就業的企事業單位提供信貸支持。此外,有關部門在制定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方案時,還通過政策微調,增加了對西部貧困地區部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支持額度。微調後,西部12省(區、市)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額度增加27億元,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增加14億元。(人民銀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