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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步推進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進入新世紀以來,為探索扶貧開發的新舉措,針對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條件、"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地區的貧困人口,有關部門安排國債投資在西部地區部分省份組織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生態移民)試點工程。"十五"以來,累計安排國債資金67億元,搬遷貧困人口144萬人。

  為指導各地做好這項試點工作,有關部門提出了"政府引導,群眾自願,政策協調,講求實效"的指導方針,並確定了六項實施原則:堅持扶貧與生態建設相結合;堅持群眾自願;堅持統籌安排、政策保障;堅持先開發、後搬遷;堅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堅持量力而行、循序漸進。試點工程的實施範圍主要是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搬遷對象為生活在生態環境惡劣、缺乏基本生存條件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並兼顧生態工程建設中需要搬遷的農牧民。國家投資人均補助標準不超過5000元。

  經過幾年的工作,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取得了明顯成效。2001年以來,共建設群眾住房1800多萬平方米,開發和整理耕地3300多萬畝,修建道路1.2萬公里,並進行了配套的農田、水利、人畜飲水及教育、衛生、文化等設施建設,不僅滿足了搬遷群眾的需要,也使安置點原有群眾受益。

  下一步,將在群眾自願的基礎上,選擇條件成熟的地區,繼續安排專項資金穩步推進易地扶貧試點工作,並進一步向西部最貧困的地區傾斜。(發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