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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勞動力培訓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開辦發[2005]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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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
《通知》規定:一、通力合作,明確目標任務;二、充分發揮勞動保障部門培訓機構的作用;三、加強組織管理,提高培訓質量;四、積極做好職業技能鑒定和職業資格證書發放工作;五、加強對學員的就業服務,促進培訓後穩定就業;六、大力維護貧困地區轉移就業勞動力的合法權益;七、加大投入,強化對扶貧培訓資金的管理;八、加強領導,加快推進培訓促進就業工作。(扶貧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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