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組織落實《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多數省份依據《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出臺了本省的以工代賑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國家發展改革委編制了《國家以工代賑“十一五”建設規劃》。全年共安排以工代賑投資46億元,其中,國債以工代賑資金6億元,在以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為主體的全國老少邊窮地區實施農田、水利、公路、小流域治理、草場等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改善了當地群眾生産生活條件,增強了自我發展能力,併為參加工程建設的當地農民群眾支付以工代賑勞務報酬6.8億元,直接增加了農民收入。(發展改革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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