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部署和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專項整治正在深入推進。
自查自糾工作全面展開。有49個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及其系統和260多萬個企業事業單位圍繞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産權交易、政府採購、醫藥購銷、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重點領域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查找和糾正市場監管和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共上交款項4.17億元。通過自查自糾和整改,企業事業單位依法合規經營的意識有所增強,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逐步得到解決。
查處一批重要的商業賄賂案件。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全國共查處商業賄賂案件17084件。各級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新聞發佈會公佈了一批典型商業賄賂案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各地區、各部門結合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抓緊建立健全防治腐敗賄賂的機制制度,全國共制定或修訂有關防治商業賄賂的制度規定74074項。有關部門對《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提出了修改意見;建設部與高檢院聯合建立了行賄檔案;四川省建立健全了招標投標和拍賣信息公示等機制;一些行業組織出臺了加強行業自律的規定;許多企業事業單位制定了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和職業規範,進一步強化了內部監管。(監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