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2006年教育工作回顧>> 語言文字工作得到加強
 
語言文字工作取得成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30日   來源:教育部

    2006年,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教育部年度工作要點相關要求,繼續圍繞宣傳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這一中心任務,緊扣2010年奮鬥目標,以黨政機關、學校、新聞媒體和公共服務行業為重點工作領域,發揮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將工作重心向農村和西部、民族地區轉移;繼續實施"目標管理、量化評估,普通話水平測試,推廣普通話宣傳周"三項基本措施,著力探索了新的推進方式。

    2006年,完成了國家語委換屆並召開新一屆國家語委委員會議,進一步明確了語委成員單位職責,增強了部級溝通、協調關係。開展了國務院《關於公佈〈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和《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發佈50週年宣傳紀念活動,通過召開有社會各界300人參加的紀念座談會、組織媒體宣傳、編輯出版紀念文集、推動地方開展相應的活動,回顧總結了推行規範漢字、推廣普通話等語言文字工作的歷史性成就、經驗,研究探討了如何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進一步做好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廣泛宣傳國家語言文字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社會反響較大。繼續深入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指導和推動江蘇、湖南、福建、廣西、安徽、寧夏、浙江7省(自治區)通過了語言文字地方性法規。截至2006年底,全國共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4個省會市制訂或修訂了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語言文字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形成。加強了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地區推廣普通話工作,推動中小學生口語交際能力培養與評價體系研究,參與指導《小學生口語交際》教材編寫;與國家民委聯合開展少數民族地區漢語教學情況調研,並在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新疆6省(自治區)舉辦少數民族教師普通話、民族語言培訓班,共培訓教師574人。加強了普通話測試管理,組織協調測試信息化管理系統推廣工作,召開部分省市研討會。組織第九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通過增聘推廣普通話形象大使,指導太原、運城、遵義、肇慶4個第九屆推普周重點城市開展活動,印製、發放推普周宣傳畫60萬張,指導推普形象大使選拔賽、全國報刊邏輯語言應用病例有獎徵集活動、全國小記者徵文活動等系列宣傳競賽活動,使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推普參與意識進一步深入人心。積極協助推動研製《漢字應用水平等級及測試大綱》、"中小學漢字書寫等級標準和考查辦法"等語言文字應用科學研究工作,繼續關注語言社會應用的熱點、難點問題並進行正確的輿論宣傳和引導,積極配合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門做好行業系統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語言文字工作得到進一步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