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一些企業中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拖欠農民工工資、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不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生産勞動條件差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現象,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及其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機構認真做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是加強立法,及時制定相關政策。2004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隨即勞動保障部發佈了《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明確了對拖欠工資違法行為的處理辦法,為解決拖欠工資等違法問題奠定了法律基礎。此外,勞動保障部還發佈了《最低工資規定》,對最低工資有關問題作出規定,明確用人單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是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力度。近年來,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通過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組織專項執法檢查等措施,加強了對用人單位的監督檢查,強化了勞動保障監察執法。2002年至今,勞動保障部等部門在全國範圍內陸續組織了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打擊非法黑職介、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等專項行動,嚴肅查處了一批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違法案件,行動覆蓋農民工近6000萬人。
三是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普及宣傳教育工作。近年來,勞動保障部門每年都開展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普及宣傳活動,免費向廣大農民工發放維權手冊等法制宣傳材料,深入開展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了廣大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用人單位的自覺守法意識。
四是積極探索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長效機制。制定下發《關於推行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的指導意見》,引導企業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有效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各地還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工資支付保障、工資支付監控、勞動保障權益告示牌等制度,收到良好成效。(勞動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