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生育水平繼續保持穩定,到2010年末人口總量控制在13.7億;以人的全面發展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取得實效,人口安全形勢趨於改善;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出生缺陷發生率有所降低;育齡群眾享有基本的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初步形成新型婚育觀念和生育文化;建立多層次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探索建立城鄉統籌協調、有利於計劃生育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工作新機制,率先實現部門工作法治化;人口與發展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取得新進展;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機關作風有較大改善;人民群眾的滿意程度進一步提高。(人口計生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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