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國稅務系統繼續落實促進科技進步等方面稅收政策,加大對企業研發經費等稅前列支的力度,為“科教興國”戰略實施提供稅收支持。繼續落實對研發設備加速折舊的稅收政策,鼓勵社會資金捐贈創新活動,鼓勵企業自主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