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水利立法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水法規體系趨於完善。先後開展了水法、《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長江河道採砂管理條例》等30余件法規和規章的修訂、制定或者前期研究工作。為依法合理配置水資源,建立和完善了水資源管理制度,推行了水資源論證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節約用水管理制度,完善了取水許可監督管理制度。為實施有序的洪水管理,制定了防洪規劃同意書、規劃保留區、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等防洪法配套法規制度。為加強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進一步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強化了水利基建計劃和資金管理,對水利工程建設實施全過程監管。(水利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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