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文化部根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要求,從實際出發,突出重點,逐步推進文化立法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在法律方面,文化部目前正在抓緊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法、圖書館法等立法項目。同時,積極開展公益文化事業保障法和文化産業促進法的有關調研工作,推動文化領域基礎性法律早日出臺。在行政法規方面,2005年完成了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放寬了經營者主體資格的限制,2006年完成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目前正在抓緊研究《長城保護條例》、《藝術品管理條例》等。在部門規章方面,緊緊圍繞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對文化部規章進行了修訂。
文化部改進了立法的工作方法和機制,在立法過程中形成了與國務院法制辦和相關部門的溝通交流和提前介入機制,同時注意提高社會公眾的參與程度,建立健全專家諮詢制度,做到立法工作者、實際工作者和專家學者三結合,廣泛吸收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充分反映客觀規律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文化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