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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稅收制度建設質量不斷提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近年來,全國稅務系統認真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始終堅持依法治稅,將提高稅收制度建設質量作為工作重點,不斷提高稅收行政立法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一是完善行政立法機制,進一步規範稅務部門規章制定程序。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按照突出重點、科學合理的原則確定規章立法項目,嚴格實行規章審查和集體審議制度。對省以下稅務機關的稅收規範性文件制定工作,出臺了《稅收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試行)》,統一規範了稅收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查、審議、發佈、備案等事項,強調規範性文件在起草過程中要充分調查論證,確保制度科學合理,指向明確具體,措施有效可行,從源頭上防止違法或者不當"紅頭文件"的出現。

    二是廣泛徵求意見,推進稅收行政立法活動的民主化、科學化。近年來,稅務總局先後就《納稅信譽等級評定辦法》、《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辦法》等規章草案通過報紙、網絡廣泛徵求意見,就《預約定價實施規則》等草案通過召開座談會公開聽取仲介機構和專家意見,積極參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的關於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費用扣除標準的立法聽證會,積累了立法活動公開聽取意見的經驗,為提高稅收制度建設質量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是加強監督制約,確保稅收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據稅務總局的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加強對各類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制約,普遍實行了稅收規範性文件出臺前由政策法規部門會簽審查的制度。政策法規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從合法性、立法技術及是否正確處理不同意見等方面加強監督。嚴格執行規範性文件備查備案制度。2001年至2005年,通過每年進行的全國稅收執法檢查,發現和糾正了各類違規文件4744份,維護了國家稅法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四是下大力氣對現行的2500多件稅收規章、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2005年,稅務總局組織開展了稅收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將年久失效或者不適應當前工作需要的文件或者條文予以廢止或者修改,將重復、冗長、多餘的文件或者條文予以合併、簡化,將不符合立法法規定的文件或者條文修改後重新予以公佈。從2006年下半年開始,在全國稅務系統集中開展省以下稅收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通過清理工作,找出了問題和漏洞,提出了解決方案,進一步促進了稅收執法依據的規範化和系統化。(稅務總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