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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不斷推進行政許可管理法制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為全面推進依法理財,財政部認真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提出的"要認真貫徹和實施行政許可法,減少行政許可項目,規範行政許可行為,改革行政許可方式"要求,不斷深化財政行政許可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財政行政許可制度,規範財政行政許可管理。在推進財政行政許可管理法制化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認真清理財政行政許可項目。行政許可法實施後,財政部按照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要求,對財政行政許可項目進行清理和確認。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取消了39項財政行政許可事項,調整了6項財政行政審批項目的管理方式、部門和級次。目前經國務院批准保留的財政行政許可事項共有18項。

    二是清理財政行政許可規定。對確認保留的財政行政許可項目,對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逐項進行了具體制度規定方面的清理,目前已廢止21個文件。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財政行政許可事項,在集中上報國務院確認的同時,積極推動和組織起草相應的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對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財政行政許可事項,對相應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具體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查,及時糾正與行政許可法和相應上位法相抵觸的規定。

    三是加強財政行政許可制度建設。針對財政行政許可事項制定和完善具體實施制度,包括實施財政行政許可的條件、程序、時間、責任等等。目前已制定出8項財政行政許可規章制度,其他幾項許可制度也正在積極制定或修訂過程中,力爭年內完成;健全與實施財政行政許可相配套的制度,包括財政行政許可聽證制度、財政行政許可責任追究制度、財政行政許可公示制度、財政行政許可監督管理制度等。(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