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規定:在總署機關建立推行新聞出版行政執法責任制,要確立幾個制度:“行政執法崗位責任制度”、“行政執法責任書制度”、“行政執法公開制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同時規定了總署機關推行執法責任制的步驟和措施,並作出了具體的時間安排,成立了由署長龍新民同志任組長的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保障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在總署的有效推進。(新聞出版總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