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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藥物品種越多越好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22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基本藥物品種不是越多越好,應是滿足基本用藥的需求。基本藥物的遴選應堅持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並重的原則,結合我國用藥特點,並參照國際經驗。既要與我國公共衛生、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相適應;也要符合我國疾病譜的特點,能夠滿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常見病、多發病和傳染病預防、治療的需求。

    有地方反映,目前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品種數量過少,不能滿足群眾用藥需要。調研表明,反映不夠用主要是以下三類情況:一是東部地區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中心鄉鎮衛生院,擁有住院和手術功能。二是各地用藥習慣存在一定差異。三是從大醫院轉下來的病人。對此,在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設計中已留有政策空間,一是允許地方根據當地用藥習慣和水平在合理用藥範圍內增補部分非目錄藥品。二是對服務人口多、規模較大、服務範圍已經超出功能定位的中心鄉鎮衛生院,可以逐步引導轉型為公立醫院,執行公立醫院的藥品相關規定。三是對於醫院下轉的康復病人和慢性病人所需特殊用藥,可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藥品代購等服務。四是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將根據各地實施的實際情況適時進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