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1日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天津市2010學年學生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將於9月1日啟動,學生兒童醫療保費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個人繳納50元、政府補助50元。
天津市學生醫保服務中心主任田慧芳告訴記者,天津市目前將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全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城鎮與農村戶口學生享受同等待遇,此外,學生兒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最高支付限額提升到18萬元。具體而言,在一個學年內學生、兒童發生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醫療費,在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二級醫院60%,三級醫院55%。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李東介紹説,本次學生兒童參保申報繳費期限為9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險期為參保繳費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參保學生兒童範圍包括,在天津市各類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等學校就讀的非在職學生;在天津市幼兒園、託兒所、保育院的兒童;具有天津市戶籍在外地就讀的學生兒童;具有天津市戶籍的其他未成年人。
根據天津市教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的數據,天津市2009學年首次將學生兒童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當年有152萬名學生兒童辦理了參保手續,參保率達到85%,其中6.5萬餘名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享受國家助學貸款學生,以及內地西藏、新疆民族班學生“個人不繳費、政府全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