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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4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自1999年起,國家開始對加工貿易實行商品分類管理,按商品將加工貿易分為禁止類、限制類和允許類。2004年至今,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和宏觀調控要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加工貿易管理有關規定,國家陸續將部分商品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對列入禁止類目錄的加工貿易,取消其進口保稅政策。(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