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指財政部門在代表政府進行公共財政管理時,預測、控制和管理國庫現金的一系列政府理財活動。國庫現金管理的目標是在確保國庫現金支付需要的前提下,實現國庫閒置現金最小化和投資收益最大化。國庫現金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相統一的原則。操作方式主要有發行短期國債等融資活動,商業銀行定期存款、買回國債、國債回購和逆回購等投資活動,初期主要實施商業銀行定期存款和買回國債兩種操作方式。(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