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央財政共投入農業綜合開發資金112.5億元(含利用外資折合人民幣7.5億元),其中預算內安排資金105億元。2003年以來,中央財政預算內安排資金以每年8億元的遞增速度投入到農業綜合生産能力的開發上來,平均增長率超過了9%。
在“多予”的同時,還堅持“少取”。推出了核減土地治理項目有償資金債務方案,確定從2006年-2009年,用4年時間,逐步核減2004年以前投入到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中的有償資金債務44.86億元(從2004年起,農業綜合開發取消了土地治理項目中央財政資金10%的有償投入,改為全部無償投入)。核減範圍涉及13個糧食主産區及財力狀況較差的12個中西部省份、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和福建省,重點核減這些地區糧食主産縣及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的有償資金債務。(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