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7月31日電(記者 孟喚)記者日前從遼寧省工商管理局了解到,這個省抓住批發中轉環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使得農村食品安全保障機制初步形成。
遼寧省工商部門調研發現,鄉鎮一級食品批發業戶既是城市大型食品批發市場的中轉站,也是當地食品加工企業的主要銷售網絡,上接批發和生産環節,下接各個分散的食雜店。因此,鄉鎮一級的食品批發戶是農村食品安全的核心環節。目前,遼寧省有農村食雜店近5萬戶,其中80%以上的食雜店從鄉鎮批發戶那裏進食品。
在實踐中,當地摸索出了一套管理鄉鎮食品批發戶的制度和辦法:
一是嚴格批發商進貨查驗、實行統一標準的食品送貨單制度。工商部門要求農村鄉鎮的食品批發業戶在進貨時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證、照、票等,並針對農村食雜店經營者文化程度偏低、填寫進貨臺賬難度大的實際,在農村推行食品批發商統一使用和提供送貨單制度,即由工商所指導轄區批發商,統一印製一式兩聯的送貨單,一聯由批發商自行存檔備查,作為食品批發商的銷貨臺賬,另一聯交給進貨的食雜店留存備查。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可以有據可查。
二是實行食品送貨車備案制度。工商部門規定所有流動食品送貨車都必須到送貨地工商所申請備案後方可經營。同時,要求零售商認真查驗批發商、送貨車資質,資質不合格的不得接貨。截至目前,這個省已辦理備案流動送貨車1360臺。
三是實行“過期變質食品下架存放箱”制度。由於農村食品週轉期長,過期食品往往要放一段時間後才由送貨方取走。鋻於此,遼寧省基層工商所管理人員創造了“過期變質食品下架存放箱”辦法。辦法實施後,凡工商所檢查中發現過期食品放在“存放箱”內的,就表明過期食品已經下架;凡是沒有放入“存放箱”內的,就要追究銷售過期食品的責任。
據悉,去年遼寧省工商部門接到上級對問題花生醬市場進行清理的通知後,迅速啟動了食品安全機制,共出動執法人員1.84萬人次,檢查了4.8萬戶農村食雜店和1108個農貿市場中的批發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