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5日,《關於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若干意見》(中發[2003]11號,簡稱11號文件)正式公佈。目前,11號文件確定的各項政策基本已付諸實施。一是率先在黑龍江、吉林兩省實行全面免徵農業稅政策,擴大東北地區糧食生産補貼範圍和規模。二是繼遼寧之後在黑龍江、吉林兩省進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工作。2004年、2005年分別按個人繳費工資的5%、6%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央財政每年定額補助18.2億元;對已實現再就業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係所需的經濟補償金,中央財政2004和2005年度共補助資金55億元。現兩省已完成試點工作的總結驗收。三是自2004年7月1日起,率先在東北三省8個行業實行生産型增值稅改為消費型增值稅,對企業購進機器設備所含增值稅予以抵扣。截至2006年上半年,稅務部門共辦理抵減、退稅93.46億元。此外,還對東北地區工業企業的固定資産及其受讓或投資形成的無形資産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折舊年限,按不超過30%的幅度降低衰竭期礦山和低豐度油田資源稅稅額標準。四是加大對國有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産的支持力度。2004—2005年共安排東北三省關閉破産122戶,核銷額224億元。五是對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給予支持。截至2006年10月底,東北地區中央企業共移交中小學、公檢法機構420個,涉及在職職工3.3萬人、離退休教師1.4萬人,中央財政補助經費19億元。六是減免表外欠息和核銷呆壞賬工作已經展開。截至2005年底,東北地區國有商業銀行先後兩次剝離不良資産共計3110億元到資産管理公司。七是解決廠辦大集體問題工作已經啟動。吉林省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方案已獲批准,長春、四平和白山市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開始實施,遼寧、黑龍江兩省的試點方案正在研究制定。八是對1998年以前的企業歷史欠稅依據條件給予豁免。財政部、稅務總局已下發《關於豁免東北老工業基地企業歷史欠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振興東北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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