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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25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保定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
國辦函〔2003〕36號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批准保定市城市總體規劃(1998—2020年)的請示》(冀政〔2001〕7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通知如下:
  一、原則同意修訂後的《保定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至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二、保定市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冀中地區中心城市。保定市的城市建設和發展要堅持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搞好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保定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佈局合理、環境優美的現代城市。
  三、同意《總體規劃》確定的916.3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範圍。在城市規劃區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要堅持新區開發與舊城改造並重的原則,注意調整用地結構,加強對“城中村”的改造工作。
  要發揮保定市對區域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並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做好縣(市)域城鎮體系規劃,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四、嚴格控制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規模,保護耕地,節約用地,合理用地。到2005年,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80萬人以內,建設用地控制在79.6平方公里以內。到2010年,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90萬人以內,建設用地控制在88.2平方公里以內。到2020年,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15萬人以內,建設用地控制在110.4平方公里以內。
  五、加強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重視城市交通設施的建設,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形成多種交通方式有機結合的綜合運輸體系,並控制好公路及鐵路設施的建設用地。要充分重視城市防災工作,做好防洪等專項規劃,加強大型防災骨幹工程和城市重點防災設施的建設,形成比較完善的包括防洪、防震、消防、人防、防地質災害等內容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六、切實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要嚴格按照規劃提出的各類環保標準限期達標,保護好城市的水、大氣和聲環境。要保護好白洋淀和水源地的水環境質量,嚴禁工業廢水非達標排放,嚴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嚴重的企業發展。要特別注意節約用水,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限制地下水開採量,加快污水處理及中水回用。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要制定實施環境保護規劃的具體措施,使城市環境質量儘快得到明顯的改善。
  七、重視歷史文化名城和城市風貌保護。要正確處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關係,嚴格控制並逐步疏解歷史文化保護區人口密度,保護好古城的基本格局和風貌,完善歷史文化保護區綠化系統。要按照規劃,對東、西大街等歷史街區、直隸總督署等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進行嚴格管治,不得進行任何與古城環境和風貌不相協調的建設活動。
  八、嚴格實施《總體規劃》。《總體規劃》是保定市城市建設、發展和管理的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要抓緊編制詳細規劃,深化有關專業規劃,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法規,強化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包括各類開發區在內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市級城市規劃管理權不得下放。駐保定市的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支持保定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保定市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保定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通知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你省和建設部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