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開展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復函 國辦函〔2004〕55號
中國殘聯: 你單位報來的《關於進行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請示》(殘聯〔2004〕19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覆如下: 一、同意于2006—2007年開展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 二、同意成立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領導小組及其組成方案,具體人員請與有關部門協商確定。 三、抽樣調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具體經費預算請按程序報批。
國務院辦公廳 二○○四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