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新建
吉林長白山民用機場的批復
國函〔2005〕76號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申請批准新建長白山民用機場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吉政文〔2004〕185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新建吉林長白山民用機場。機場性質為國內支線旅遊機場,場址位於吉林省白山市撫松縣松河鎮東南直線距離10.6公里處。
二、本期工程建設規模為:飛行區等級指標為4C,設計機型為B737系列飛機,跑道長2600米;航站區按滿足2015年旅客吞吐量54萬人次的目標設計,航站樓面積8000平方米,航管樓面積800平方米,站坪面積52000平方米;配套建設供電、供水、供油、通信、消防及輔助生産生活設施。具體建設方案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審定。
三、該項目估算總投資30980萬元,資金來源為:民航總局安排民航專項基金10000萬元,其餘由吉林省自籌解決。
四、機場建成後,由地方經營管理,民航總局實行行業管理。
五、要制定必要措施,切實做好該地區的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並嚴防災害發生。
具體事宜請商有關方面辦理。
國 務 院
中 央 軍 委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