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
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0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城市社區衛生工作的領導,積極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深入推進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逐步解決城鎮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經國務院同意,成立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負責對全國城市社區衛生工作的宏觀指導;研究制定促進城市社區衛生發展的重大方針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城市社區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各地區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二、組成人員
組 長:吳 儀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高 強 衛生部部長
徐紹史 國務院副秘書長
王 軍 財政部副部長
成 員:黃文平 中央編辦副主任
王春正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吳啟迪 教育部副部長
姜 力 民政部副部長
王曉初 人事部副部長
王東進 勞動保障部副部長
仇保興 建設部副部長
蔣作君 衛生部副部長
江 帆 人口計生委副主任
惠魯生 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吳 剛 中醫藥局副局長
三、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設立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衛生部,辦公室主任由衛生部副部長蔣作君兼任。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提出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政策和措施的建議;督查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領導小組人員調整由各成員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審定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六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