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 發改價格〔2006〕1642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免收出口
糧食鐵路建設基金的通知
鐵道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為促進糧食生産和結構調整,統一糧食運價政策,經國務院批准,對出口糧食免收鐵路建設基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8月20日起,對經鐵路運輸的全部出口糧食(包括飼料用糧)全額免收鐵路建設基金。請鐵道部具體組織落實。
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鐵路運輸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鐵路運輸企業落實本通知規定。對各種價格違法行為,要依法及時查處。
三、本通知執行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