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辦公廳 關於轉發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産清查暫行辦法的通知 廳財字〔2007〕6號
部屬各單位、部管各社團: 現將《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産清查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辦[2006]52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如有問題,請及時向部財務司反映。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辦公廳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