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7年全國整頓和
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辦發〔2007〕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07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7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
經濟秩序工作要點
根據國務院2007年工作要點,今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針對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堅持標本兼治,強化市場監管,加快長效機制建設,推動市場經濟秩序繼續好轉,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一、加強食品藥品整治和監管
(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從源頭抓起,強化種植養殖、食品生産加工、流通和消費全過程監管,嚴格食品及相關産品市場準入,切實保障公眾飲食安全。具體方案另行印發。
(二)全面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6〕5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8號)的要求,繼續開展全國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並將專項行動時間延長到2007年底。
(三)抓緊完善食品藥品安全信息通報和發佈機制,逐步建立統一的發佈制度,正確引導生産和消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會恐慌。
二、狠抓保護知識産權工作
(四)加大打擊力度。重點打擊進出口、展會、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場、印刷出版等環節的侵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違法犯罪行為。掛牌督辦和聯合督辦跨地區、跨部門的大案要案。充分發揮全國50個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及現有其他相關舉報投訴網絡機制的作用。
(五)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企業的知識産權保護。推進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和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知識産權保護。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知識産權保護管理制度。繼續推動企業使用正版軟體和計算機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體工作。
(六)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辦好“保護知識産權宣傳周”;深入開展知識産權普法教育工作;利用各種渠道培訓各級領導幹部、行政執法和司法人員、新聞工作者、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完善與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産權溝通協調機制;加大對外宣傳力度,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三、堅決打擊商業欺詐
(七)加大整治虛假違法廣告的力度。以藥品、醫療服務、保健食品、化粧品和美容服務、農資等領域和地方媒體、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媒介為重點,加強對廣告的監管;完善和落實廣告審查、廣告活動主體市場退出、違法廣告聯合公告、廣告企業資質認證和廣告審查員管理等制度。建立媒體廣告發佈責任制,強化審查責任,引導媒體加強自律。
(八)打擊非法行醫和地下黑血點、黑血站。重點查處無證行醫、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超範圍開展診療活動以及出租、外包醫療科室的行為,規範醫療執業行為。嚴懲組織或暴力脅迫他人賣血(漿)的“血頭”、“血霸”,著力規範重點地區特別是偏遠地區的採血供血行為,防止艾滋病等傳染性疾病經血液途徑傳播。
(九)打擊投資、招商、外貿、仲介、特許經營、商業促銷、汽車和商品房交易等領域各種形式的欺詐行為。
(十)建立健全反商業欺詐信息共享和預警機制。認真查辦公眾的投訴舉報,提供反商業欺詐公共信息服務,及時發佈預警。加強對商業欺詐發案規律、作案手法和騙術類型的研究,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四、堅持不懈地查禁傳銷
(十一)全國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延長到2007年底。建立跨區域打擊傳銷的工作機制,完善“打控防”體系,集中力量查辦涉及地區廣、參與人員多以及誘騙學生、農民參與的大案要案,嚴懲傳銷組織策劃者和骨幹分子,摧毀傳銷網絡。嚴密監控網上傳銷。開展無傳銷社區(鎮、村)和學校活動,教育群眾自覺抵制傳銷。嚴把直銷市場準入關,查處違規招募、培訓、計酬和未經批准擅自從事直銷的行為。
五、深入整治其他突出問題
(十二)抓好農村市場整治。加強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監管,重點整治小企業、小作坊、小攤點、小餐館和食雜店。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及添加劑、農機及零配件、漁機漁具等行為。繼續開展毒鼠強等劇毒鼠藥的清繳置換。全面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農村食品藥品流通、監管、監督網絡建設,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逐步推進中國産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建設,讓放心農資和日用消費品入網上線。開展“農村食品安全示範縣”、“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和“公共衛生進農村”、“農村食品安全宣傳月”等活動。
(十三)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建材、汽車配件、成品油、酒類、化粧品、手機和捲煙等行為,遏制非法拼裝車、“地條鋼”、“黑心棉”反彈勢頭。清理非法、虛假認證,嚴懲逃避強制性産品認證行為。
(十四)整頓土地、文化、建築、房地産、旅遊市場和礦産資源開發秩序。規範銀行個人理財等業務,打擊銀行業違法違規經營活動。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行為,整治非法境外期貨交易和變相期貨交易。規範保險業經營行為,整治保險理賠難、銷售誤導和騙保騙賠。打擊非法集資。查處網絡炒匯、非法買賣外匯、違規收結匯等外匯違法行為。懲治虛開和接受虛開增值稅發票、做假賬、賬外經營等偷逃騙稅行為。開展化肥、醫藥、電力價格和涉農、教育、涉企收費等專項檢查,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十五)加強反走私和安全生産工作。重點打擊進出口貨運渠道價格瞞騙、加工貿易和減免稅貨物進口中的各類走私活動和走私貨物交易行為,強化反走私綜合治理,堅決防止走私回潮。繼續抓好煤礦瓦斯治理及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和非法煤礦的工作,搞好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嚴格安全生産行政執法和事故責任追究,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十六)各地區都要針對本地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
六、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配合
(十七)完善銜接配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聯席會議、線索通報、案件交接、聯合辦案、法律監督和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有關執法單位之間,以及政府社會公眾之間的工作平臺。探索建立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與同級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之間,上下級行政執法機關之間“網上銜接、信息共享”的機制。
繼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加強部門執法協同。
七、加快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十八)開展誠信宣傳教育。組織形式多樣、貼近實際、惠及群眾的誠信創建活動,大力倡導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的社會主義榮辱觀。組織好“誠信興商宣傳月”。
(十九)推進誠信制度建設。以各部門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統為基礎,結合執法需求,推動市場監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綜合治理失信行為,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加強行業信用建設,強化誠信自律。加快地方信用體系建設。
八、加強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
(二十)繼續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傳整規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加強輿論監督,及時公佈重大案件,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二十一)發動公眾自主維權。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查辦和舉報獎勵力度,方便公眾打假維權。支持行業協會、消費者組織等社會團體和志願者發揮自律維權和社會監督作用。
九、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二十二)堅持“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對照本屆政府成立以來的整規工作部署,加強監督檢查,把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對整規工作不力、違法違紀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監察和檢察機關要加大行政監察和法律監督力度。全國整規辦要做好組織協調和督查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