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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30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關於同意成立煙草控制框架公約
履約工作部際協調領導小組的批復

國函〔2007〕41號

發展改革委:
  你委《報送國務院關於成立〈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部際協調領導小組有關問題的請示》(發改運行〔2007〕811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同意成立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部際協調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不刻製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部際協調領導小組工作制度
                              國務院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部際
協調領導小組工作制度

    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為切實做好公約履約相關工作,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成立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部際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一、主要職能
  在國務院領導下,負責協調解決履約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查煙草控制戰略、履約規劃及有關政策;研究提出履行公約需制定和調整法律法規的意見;審查履約報告;審查中國政府代表團出席締約方大會和議定書談判的應對方案;評估履約工作年度進展情況;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由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外交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煙草局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發展改革委為組長單位,衛生部、外交部為副組長單位。具體組成人員為:
  組 長:歐新黔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副組長:蔣作君  衛生部副部長
      武大偉  外交部副部長
  成 員:朱志剛  財政部副部長
      呂 濱  海關總署黨組成員、緝私局局長
      劉 凡  工商總局副局長
      蒲長城  質檢總局副局長
      張保振  煙草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領導小組確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規則
  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年召開1—2次會議,因工作需要或成員單位要求也可臨時召開,由組長或組長委託副組長主持。領導小組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成員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同時抄報國務院。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公約規定和職能分工,主動研究煙草控制和履約工作有關問題,積極參加領導小組工作。要加強信息溝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領導小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