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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8日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委 員 會 文件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電監安全〔2007〕24號

關於防範自然災害影響做好
迎峰度夏期間安全供電工作的通知

電監會各派出機構,大壩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華能、大唐、華電、國電、中電投集團公司,各有關電力企業:
  近年來,自然災害頻發,給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帶來嚴重威脅。2005年9月,海南島遭受“達維”颱風的襲擊,引發全省範圍大面積停電,直接經濟損失1.17億元;2007年3月上旬,東北、華北、山東電網遭受溫帶風暴潮和暴風雪襲擊,造成供電設施嚴重損壞,遼寧電網直接經濟損失1.5億多元。惡劣天氣引起的電網事故佔電網總事故的比例逐年上升,2004年、2005年、2006年分別達到17.2%、22.5%和22.7%。
  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批示要求各地要加強預案應對準備工作,防範颱風、暴雨、雷電等自然災害引發電網事故。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切實做好防汛防災工作,保證迎峰度夏期間的安全可靠供電,確保電力安全生産,請各單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認真部署,確保電力安全生産
  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安全生産的重要指示精神和2007年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全國安全生産工作會議精神,按照2007年電力安全生産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電力生産實際,採取有力措施,做好防汛防災工作和迎峰度夏期間的安全可靠供電,確保電力安全生産。
  二、落實責任,強化安全基礎工作
  電力監管機構和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加強廠網協調、監督檢查工作。電力企業作為電力安全的責任主體,要認真做好安全基礎工作。加大隱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加強設備管理,認真做好設備檢修維護工作,提高設備健康水平;開展防汛檢查並做好水電站大壩定檢和補強加固工作;完善和落實防汛防災預警機制、應急預案和搶險救災等工作,積極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電力企業要及時跟蹤掌握天氣變化情況,根據氣象部門發佈的惡劣天氣預報和預警信息,認真做好防汛、抗災、搶險的各項準備工作;認真做好事故預想,合理安排運行方式;嚴防暴雨和強風等自然災害對設備、設施的破壞。在惡劣天氣引發電網事故時,各級調度機構要按照應急預案正確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各電力企業要嚴肅調度紀律、嚴格執行調度命令,同時要加強協調與配合,及時組織搶修、排除故障,確保儘快恢復供電。
  四、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電力監管機構、安全監管部門和電力企業要高度重視對電力事故經驗教訓的分析和總結,為進一步提高保障電力安全工作水平積累經驗。對電力安全事故,要認真進行調查,查找日常安全管理的漏洞,及時加以改進,發現隱患,及時排除;不斷完善電力應急預案、社會停電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嚴肅值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
  各單位要嚴格執行領導同志值班制度和電力安全生産信息報送制度,確保信息聯絡暢通。要及時掌握電力安全生産動態,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要按規定及時、準確地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