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局 中儲糧總公司關於在夏糧托市收購中
嚴格執行國家糧食價格政策和質量標準的通知
河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等省糧食局,中儲糧北京、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分公司:
目前,夏糧收購已進入旺季,實行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各省已陸續啟動執行預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指示精神,進一步做好夏糧收購工作,落實好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防止出現收購質價不符等問題,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落實最低收購價政策重要性的認識。國家對重點地區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是促進糧食生産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的重要措施。積極做好夏糧收購工作,執行好最低收購價政策,是落實中央支農惠農政策、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的重要體現。因此,各地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指導和督促承擔最低收購價收購任務的委託收儲企業及延伸收購點,認真執行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各項規定,切實把中央的支農惠農政策落到實處,讓廣大售糧農民滿意。
二、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收購價格政策和質量標準。各委託收儲企業及延伸收購點嚴格執行小麥最低收購價預案規定的糧食質量和價格政策,是保證最低收購價政策貫徹落實的一個重要環節。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夏糧收購工作的指導,督促有關企業強化各項工作措施,確保國家糧食收購價格政策和質量標準得到嚴格執行。一是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各委託收儲庫點和延伸收購點要嚴格按照小麥最低收購價預案公佈的白麥、紅麥和混合麥的質價標準,將各品種小麥的收購價格上榜、質量指標上墻、標準樣品上臺,讓農民交上“明白糧”。二是要加強對檢驗人員的培訓,堅持質檢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容重器、測水儀等檢驗儀器設備配備到位,校正準確。三是要認真做好扦樣檢驗工作,嚴格按照糧食質量的國家標準和檢驗方法的國家標準,客觀公正地做好小麥類別(白麥、紅麥和混合麥)、等級和其他質量指標的檢驗認定工作。不得將白麥作為混合麥收購,也不得將混合麥作為白麥收購。既要防止人為壓級壓價,超標準扣水扣雜,也要防止隨意放寬質量標準,抬級抬價,收人情糧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7部委《關於印發 <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糧發〔2004〕266號)精神,如售糧農民對小麥品種和等級檢驗認定結果有異議,應現場當面復檢;如售糧農民仍有異議的,可提請當地具有相應資質的糧食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在實施預案收購期間,各地糧食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應當免費為農民和預案收購企業提供仲裁檢驗服務。四是要嚴把糧食入庫質量關,對水分、雜質超標的,要在整理、晾曬合格後再入庫,確保糧食儲存安全。五是各地要公佈監督舉報電話,在實施最低收購價預案期間,發現不執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和質量標準的,可以向中儲糧各有關分公司和市、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舉報。
三、加大對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的監督檢查力度。中儲糧各有關分公司及各有關地方儲備糧管理單位,要加強對各自委託的收購庫點的監管,檢查督促收購政策落實情況,並及時對收購小麥的數量、質量進行驗收,確保入庫小麥數量真實、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夏糧收購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於違反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及有關規定的,一旦發現,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夏糧收購期間,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將重點對最低收購價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巡查,並對各地各有關單位開展檢查的情況進行督查。
國家糧食局 中儲糧總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