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改進和加強企業登記管理工作的意見
工商企字〔2007〕1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依法履行職責,總局提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努力做到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的統一。“四個統一”是對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職能認識的深化,是新形勢、新任務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時期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目標、基本任務。企業登記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涉及企業進入到退出市場的全過程,努力做到“四個統一”,有效發揮企業登記管理職能作用,是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現就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企業登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努力做到“四個統一”,充分認識改進和加強企業登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1、努力做到“四個統一”必須深化對企業登記管理職能作用的認識
企業登記機關承擔著確認市場主體資格、監管市場主體行為和提供市場主體相關信息服務的重要職責。近幾年來,企業登記機關通過推動企業登記管理制度改革,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方便企業設立,促進了投資創業;實行當場登記,規範登記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實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創新工作機制,增強了監管效能,為經濟社會發展較好地發揮了職能作用。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社會的發展,企業登記機關要不斷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深化對企業登記管理職能作用的認識。一是要深化對企業登記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促進經濟發展的認識。建立健全有利於投資創業的市場主體準入服務體系,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積極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定,依法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二是要深化對服務經濟社會作用的認識。履行企業登記管理職責是服務經濟社會的重要內容,要轉變職能,改進管理,提高效能,把服務貫穿于企業登記管理工作的全過程;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對宏觀經濟調控、市場主體投資和市場交易安全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要充分挖掘,綜合利用,強化信息服務。三是要深化對保護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維護企業、投資人和債權人權益作用的認識。在企業登記審查和監管工作中,既要保護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又要增強依法維護企業、投資人和債權人權益的意識,做好確權、維權工作。
2、努力做到“四個統一”是對企業登記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努力做到“四個統一”,必須把促進發展作為工作的基本出發點,充分發揮企業登記管理職能作用,營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市場主體準入環境,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把提高服務水平、維護合法權益作為工作的著力點,積極為企業提供諮詢服務和登記指導,利用企業登記管理信息為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服務;加強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嚴格企業登記審查,加大企業監管力度,切實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維護企業、投資人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把依法行政作為工作的基本要求,嚴格按照法定職權、法定程序辦事,規範企業登記管理行為,加強執法監督,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努力創造有利於經濟發展的市場環境。
3、努力做到“四個統一”是企業登記管理的工作目標
努力做到“四個統一”,是企業登記管理工作的長期任務,是需要不懈努力達到的工作目標。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企業登記機關在思想觀念、服務水平、工作機制,以及幹部隊伍素質等方面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必須進一步轉變觀念,開拓進取,切實改進和加強企業登記管理工作。要樹立大局意識、全局觀念,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整個工商行政管理事業發展,不斷開拓思路,創新機制,出臺新舉措,積極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要改革工作方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創新監管機制,不斷提高執法效能;加快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素質。
二、以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為重點,積極促進經濟發展
1、依法規範企業登記行為,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主體準入環境
認真執行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統一的登記標準、登記程序和登記要求,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平公正的準入環境。凡是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經營項目,只要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有利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都應予以登記;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明確的,如破産清算事務所、農村新型金融機構等,都要積極支持。凡是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進入的領域和行業,都要允許進入。凡是允許外資進入的領域和行業,都要允許內資進入。同時,要依法規範市場主體準入工作,嚴禁以突破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搞所謂的“改革創新”,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一律停止執行。
2、發揮企業登記管理職能作用,積極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
大力支持深化企業改革,為國有集體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造、資本重組和組建企業集團及時做好登記工作,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促進增強公有制經濟的活力和市場競爭力。繼續支持加快電力體制、文化體制、鐵路體制、金融體制、郵政體制等改革,打破壟斷,促進競爭,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大力發展個體私營經濟,支持個體私營企業收購、兼併或參股國有、集體企業,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向科技型、外向型經濟發展,促進其做大做強。進一步完善外資市場準入規則,認真落實對外開放政策,嚴格執行外商投資産業政策,積極支持外商在我國設立具有先進技術水平、高增值含量的加工製造企業、現代服務業和研發機構,優化外資産業結構,不斷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
3、認真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積極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大力支持先進製造業、高新技術産業、現代服務業和新興行業的發展,不斷優化産業結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在企業登記審查工作中,發現涉及産能過剩、技術落後、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的,要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依法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防止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環保標準的企業進入市場。對已設立的上述類型的企業,要按照國家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和實現節能降耗、污染減排、安全生産等目標的要求,依法做好相關企業的變更登記、登出登記和吊銷營業執照工作,加大對“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和無照經營的查處取締力度,切實做好小磚窯、小煤窯、小礦山、小作坊的清理整頓工作,積極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服務。
三、以轉變職能為重點,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1、加強登記指導,積極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1)加強對國有大型企業、重點企業的登記指導。進一步完善服務措施,改進服務方式,指定專人負責,採取事前介入、上門服務、全程跟蹤等方式,及時提供企業登記管理的諮詢服務,幫助企業辦實事、解難事,積極支持國有大型企業、重點企業的發展。
(2)積極倡導建立企業工商聯絡員制度。加強對企業工商聯絡員的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和業務指導,對涉及企業的登記管理事宜要及時與企業工商聯絡員進行溝通、協調。通過企業工商聯絡員主動掌握企業的登記需求,及時提供登記指導。
2、充分利用企業登記管理信息,為政府決策、有關部門監管和社會公眾提供服務
(1)為政府決策提供支持。充分利用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對區域內企業發展的總體情況、行業發展變化等進行綜合分析。加強對本地區新興行業、重點行業和特色行業的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和掌握行業發展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向當地政府提供分析報告和建議,供政府宏觀決策參考。
(2)為有關監管部門提供企業基礎信息服務。繼續推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稅務、海關、質檢等有關部門的信息互通和共享,通過提供企業登記基本信息,支持有關部門加強稅收、商品進出口和産品質量等方面的管理。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通過及時為有關部門提供企業登記基本信息,協助查辦案件,發揮聯合監管的效能。充分發揮企業登記基本信息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積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3)為社會公眾提供企業信息查詢服務。除公開企業登記的基本信息外,要進一步公開企業的良好記錄信息、違法記錄信息、年檢結果信息,為社會公眾提供查詢服務。有條件的地區要在政務網上公開企業信息,方便社會公眾和相關利害關係人查詢,降低市場交易風險。
3、強化對基層單位的指導,健全上下互通的工作機制
(1)建立企業登記管理工作聯絡點。今年年底前,總局和省級企業登記機關要選擇基層單位作為聯絡點,通過聯絡點了解基層企業登記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以及存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有針對性地加以指導。聯絡點要承擔有關專題調研任務,以及創新企業登記管理制度方面的試點工作。
(2)健全上下互通的工作機制。總局和省級企業登記機關要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網、企業登記網開通內部工作交流平臺,加強信息溝通和經驗交流。建立健全企業登記管理協作機制,各地在監管工作中發現企業違法行為涉及其他地區的,要及時向相關企業登記機關通報,相關機關要積極支持配合。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加強對企業登記管理工作中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遇有新情況和疑難問題要及時向上級機關請示報告,各地出臺重大舉措要及時向總局報告。
四、以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為重點,依法保障合法權益
1、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企業、投資人、債權人的自我維權意識
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加強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企業、投資人、債權人的法律意識,使當事人了解受法律保護的權益,以及維權的途徑和方式。向社會廣泛宣傳企業登記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完善企業投訴舉報機制。因民事糾紛引發登記爭議的,如對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是否有效發生的爭議,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使當事人通過企業內部協商或者司法途徑解決;屬於企業登記機關職權範圍的,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理。在作出不予登記或者行政處罰決定時,應依法告知當事人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2、強化登記審查和監督檢查,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依法保護企業、投資人、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1)加強對企業登記事項的審查和監督。對企業註冊登記、改制、變更股東、減少註冊資本、合併或者分立,以及辦理登出登記等的登記申請,要嚴格依法依規辦事,不能任意亂開口子放寬條件,以免造成全國政策的不統一。要加強對申請材料的審查,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切實保護股東、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通過日常監管和年檢,加強對企業登記事項的監督檢查,對提交虛假材料和隱瞞重要事實騙取登記等損害其他股東和企業合法權益的,要依法撤銷相關登記;對虛報註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等損害企業和社會公眾利益的,要加大查處力度。
(2)加強對重點熱點行業的監督檢查。對從事涉及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的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食品、藥品、網吧、交通運輸、公眾聚集場所經營等重點熱點行業的企業,以及涉及節能減排的企業,要建立與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有機結合的監管機制,積極推行網格化管理,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強化屬地監管,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一經發現違法行為的,要及時依法處理;屬於其他有關部門職權範圍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切實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産安全。
3、建立企業登記預警機制,防止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發生
對涉及企業登記前置許可經營項目有效期限、註冊資本實行分期繳付尚未全部繳付、臨近年檢截止期限尚未辦理年檢手續、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尚未及時辦理變更登記,以及已辦理股權出質登記、被人民法院強制轉讓或者凍結的股權等情形的企業,要在企業登記管理自動化系統中予以提示,建立預警機制,並通過行政勸導、行政提醒和行政建議等方式,及時指導企業辦理相關登記、年檢手續,防止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發生,依法保護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五、以規範行政行為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督
1、全面推進“一審一核”制度,切實加強企業登記管理幹部隊伍建設
(1)全面推進“一審一核”制度。今年年底前,所有企業登記機關都要實行“一審一核”制度。要通過“一審一核”制度的實施,減少內部審批環節,明確審查、核準人員的職權和責任,進一步規範登記行為,提高登記效率。在實行“一審一核”制度的基礎上,要按照人事部和總局關於開展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試點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選擇部分地區,在企業註冊崗位逐步開展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試點工作。經批准實行試點的單位,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
(2)進一步提高企業登記管理人員素質。企業登記管理人員的素質總體上是好的,但按照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需要進一步提高。要採取多種方式和途徑加強幹部的學習、教育和培訓,努力做到“內強素質、外塑形象”,不斷提高企業登記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進一步加強政治思想教育,不斷增強企業登記管理人員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法制意識和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強業務技能培訓,特別要加強法律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現代管理知識和現代科技知識的培訓,努力提高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進一步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強服務意識和廉政意識,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努力建設一支政治過硬、作風過硬、業務過硬的企業登記管理幹部隊伍。
2、加快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提高執法效能
(1)全面建立企業登記管理自動化系統。在今年年底前,力爭所有企業登記機關都要建立企業登記管理自動化系統。進一步完善企業登記管理軟體,把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統一的登記標準、統一的登記程序、統一的登記要求納入自動化系統,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登記輔助審查,進一步規範登記行為,增強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登記效率,確保企業登記管理工作做到依法、規範、高效。
(2)大力推進網上年檢和網上登記。積極創造條件利用登記網站為企業提供服務,不斷完善網站的服務功能,提供網上下載企業登記和年檢的表格、文書,大力推進網上名稱核準、網上年檢和網上登記,提高辦事效率。2008年年底前,地市級以上企業登記機關都要為企業提供網上提交材料的渠道,保障網上登記和網上年檢工作的實施。已實行網上登記和網上年檢的,要進一步完善服務功能,充分發揮網上登記和網上年檢的效能。
3、加強企業登記“窗口”建設,強化執法監督
(1)加強企業登記“窗口”規範化建設。在企業註冊大廳和進駐的政府行政審批中心,要公開企業登記和年檢的事項、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收費標準,以及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及辦理結果等,方便企業辦理登記和年檢,並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要不斷改善辦公條件和服務環境,盡可能為企業提供便利和人性化服務,積極推行電話預約、網上預約登記。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好的人員充實到企業登記“窗口”。
(2)強化執法監督。加強對首辦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當場登記制落實情況,以及登記管理質量的監督檢查,將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結合起來,強化行政監督。通過企業辦事人員對登記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服務質量進行評價的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加快推進企業登記管理服務質量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實施,使績效考核、行政監察和社會監督有機結合起來,並自覺接受司法監督,實現對企業登記管理全方位的監督,防止行政不作為和行政亂作為行為的發生,促進勤政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切實保障企業登記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工商總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