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公 告
2007年第73號
依據《行政許可法》、《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和《原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4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核,賦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油銷售和原油倉儲經營資格。
賦予中油首鋼(北京)石油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市燕房石油化工服務有限公司、雲南強林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
賦予秦皇島港務局集團有限公司、日照濱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故城縣熱電民用能源供應中心成品油倉儲經營資格。
登出北京市燕房石油化工服務公司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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