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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0日   來源:稅務總局網站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印發《2008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稅發〔200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2008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已經2008年全國稅務工作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將執行中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向國家稅務總局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

 

2008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

  2008年全國稅收工作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工作宗旨,堅持依法治稅,完善稅收制度,優化納稅服務,規範稅收管理,加強隊伍建設,推進反腐倡廉,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作出新的貢獻。主要工作如下:
  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提高稅收工作水平
  (一)認真組織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是全國稅務系統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首要政治任務。各級稅務機關要緊密結合稅收工作實際,深入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努力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堅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實現稅收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堅持促進社會和諧,努力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稅收;堅持發揚改革創新精神,努力開創稅收事業發展新局面;堅持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努力建設高素質的稅務幹部隊伍。要制定具體計劃和措施,分層次組織好領導幹部的專題培訓和輪訓。根據十七大戰略部署,深入研究稅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按照稅收改革和發展的目標,提出改進和加強稅收工作的措施和辦法。認真督促檢查,及時全面了解學習情況,切實加強指導,總結推廣經驗。
  二、加強稅收法制建設,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
  (二)推進稅法體系建設。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積極參與稅收立法調研,完善稅收法律體系,提升稅收法律級次。加強稅制改革的統籌規劃,制定中長期稅制改革規劃。加快稅收基本法的立法進程。推動稅收徵管法、發票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做好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修訂工作。健全稅務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備案審查機制。完善稅收立法聽證制度。建立健全稅收政策執行、反饋和調整機制。
  (三)規範稅收執法。深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認真落實組織收入原則,做到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既不能人為調節收入進度違規批准緩稅,也不能寅吃卯糧收過頭稅,嚴禁轉引稅款。認真落實稅收收入計劃,完成國家預算稅收任務。規範和減少稅務行政審批項目,加強對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的事後監管,探索保證審批權力正確行使、後續管理科學有效的制度和機制。加強稅收執法檢查,最大限度地減少執法隨意性。總局對省級國、地稅機關有重點地進行檢查。推行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科學合理地分解落實崗位職責,規範工作流程,加強考核評議,嚴格過錯追究,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切實降低稅收執法風險。加強稅務行政復議工作,修訂《稅務行政復議規則》,對近年復議工作進行檢查。做好行政處罰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認真執行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制度,嚴格案件審理工作程序。健全執法監督工作彙報、重大問題線索移送轉辦等工作制度,加強稅收執法監督。
  (四)大力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認真組織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對房地産及建築、餐飲及娛樂、有色冶金、煙草、電力、金融保險、證券、仲介服務、大的品牌營銷商(總代理商)等行業進行稅收專項檢查。組織對部分金融保險和供電行業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對一些徵管基礎比較薄弱、稅收秩序相對混亂、案件線索指向比較集中或發案率較高、宏觀稅負偏低的地區,集中力量開展稅收專項整治。突出重點,會同公安部門加大對涉稅違法大要案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虛開和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利用“四小票”騙抵稅款、騙取出口退稅以及制售假發票等涉稅違法行為。從2008年年初開始,與公安部門聯合集中開展打擊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案件協查工作,提高協查質量和效率。做好涉稅違法案件的舉報受理工作,實施舉報案件分類管理。加強稅務稽查基礎建設,完善稽查工作制度。積極構建稅務稽查和日常檢查聯動機制,嚴格執行稅務稽查工作規程,對一般性專案、專項稽查,在實施前通知納稅人,確保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凡涉嫌偷逃騙稅的,管理部門要及時移交給稽查部門,防止以評代查;加大對涉稅違法案件的處罰和執行力度,防止以補代罰。繼續推行分級分類稽查。加強稽查案例分析,建立稅收徵管與稅務稽查的良性互動機制,做到以查促查、以查促管。
  (五)加強稅法宣傳教育。繼續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稅法知識,重點做好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新出臺稅收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規範稅收宣傳管理,加強資源整合和各方面協調配合。全面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認真開展第17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加大對涉稅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懾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發揮稅務報刊、圖書在稅收宣傳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強稅務網站建設。
  三、積極穩妥地推進稅制改革和稅收政策調整,逐步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和公平分配的稅收制度
  (六)推進所得稅制改革。全面貫徹落實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認真做好新老稅法的銜接工作,清理相關優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收入確認、稅前扣除、稅收優惠政策目錄、減免稅認定管理等相關配套管理制度和辦法,落實各種過渡性安排,妥善處理好總分機構地區間所得稅源轉移問題,確保新稅法順利實施。加快推進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工作,研究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更好地調節個人收入分配。
  (七)深化流轉稅制改革。進一步完善增值稅制度。繼續在東北地區和中部地區部分城市進行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研究制定在全國實施的方案。合理調整增值稅起徵點。加強對小規模納稅人管理。根據國家的産業政策,研究調整消費稅的徵稅範圍和稅率。
  (八)著力抓好地方稅制改革。研究制定地方稅制改革方案,推進房地産稅制改革,深化房産模擬評稅工作,擴大試點範圍。改革資源稅制度,合理調整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新修訂的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及時制定實施辦法,做好新舊政策的銜接工作,嚴格減免稅管理。
  (九)調整和完善稅收政策。完善農産品加工稅收政策,完善促進農業産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支持農産品加工業發展。研究制定有利於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稅收政策。完善出口退稅和加工貿易稅收政策,促進出口商品結構的優化,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資源性産品出口。研究擴大服務貿易出口的稅收政策。完善支持自主創新的稅收政策,研究完善軟體、集成電路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研究促進就業再就業的稅收政策,支持下崗職工、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就業,鼓勵殘疾人就業。落實國務院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清理現行涉及服務業的稅收政策,研究推動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貫徹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研究區域協調發展和對外開放等方面稅收政策,繼續落實支持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崛起等稅收政策。研究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稅收政策,促進文化體制改革。研究支持國有企業重組上市的稅收政策,推進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落實國家房地産調控措施,研究支持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稅收政策。加強地區間稅收收入歸屬機制、電子商務稅收政策與管理等方面的調研,為完善稅收政策提供決策參考。
  四、繼續大力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進一步提高稅收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十)認真做好徵管基礎工作。完善徵管體制和制度,結合我國稅收徵管的特點,借鑒國際經驗,從組織架構、職能調整、人力資源配置等方面積極探索。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加強管理與服務。加強戶籍管理,做好稅務登記信息比對分析,切實掌握納稅人的開業、變更、登出、遷移、停業複業、外出經營等變化情況。加強對非正常戶的管理。結合經濟普查,加強與工商、統計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建立統一的納稅人指標口徑,準確掌握納稅人信息。落實集貿市場稅收分類管理辦法,跟蹤了解未達起徵點業戶管理情況,規範個體稅收管理。深化納稅評估工作,制定相關工作規程,加快評估模型的應用,加快評估應用平臺建設。加強普通發票管理,繼續做好稅控器具推廣應用和有獎發票工作。加強部門協作,拓寬獲取第三方信息的途徑,減少因信息不對稱給稅收管理帶來的負面影響。
  (十一)深入開展稅收經濟分析。認真落實稅收分析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總局、省、市、縣四級縱向分析聯動和稅收經濟分析、企業納稅評估、稅源監控、稅務稽查橫向互動機制。建立健全稅收指標體系,規範數據定義口徑,強化數據分析應用,加強跨部門信息交流,開展稅負、彈性、稅源、稅收經濟關聯等分析,建立宏觀稅收經濟預警分析系統,加強稅收收入預測和能力估算工作,強化重點稅源分析監控。
  (十二)進一步加強流轉稅管理。完善增值稅“一窗式”管理,制定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辦法,加強專用發票和“四小票”清單審核比對,做好增值稅異常抵扣憑證審核檢查工作,加強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管理,加強農産品收購加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增值稅管理。研究制定金銀首飾消費稅管理辦法,修訂捲煙、汽油柴油行業消費稅管理辦法,加強酒類行業消費稅管理。落實和完善建築業、房地産業營業稅項目管理辦法,強化貨物運輸業、餐飲娛樂業等行業的營業稅的徵管。落實車輛稅收“一條龍”管理辦法,加強以票控稅、信息共享、協同管理。
  制定出口退稅管理暫行條例,加強出口退稅管理。建立和完善出口退稅數據分析體系,開展出口退稅預警評估工作,推進出口貨物徵退稅銜接,規範和簡化人工審核,防範和打擊騙取出口退稅違法行為。做好新出口退稅審核軟體的試點推廣工作。推進出口退稅審批權下放試點,改進出口退稅管理模式。
  (十三)加大所得稅管理力度。加強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管理,逐步建立全國稅務系統企業所得稅信息交換平臺。加強企業所得稅分析評估和匯算清繳工作。研究規範企業所得稅徵管範圍。加快推廣應用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穩步擴大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覆蓋面。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徵管,做好2007年度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強化對房地産交易和拍賣等行業的個人所得稅管理。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健全個人所得稅管理檔案。加大社保費徵管力度,規範社保費徵管流程。
  (十四)加強國際稅收管理。加大稅收協定執行力度,健全和完善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機制,加大對外籍個人和外來承包工程與勞務的稅收管理力度。加強反避稅管理,健全和完善反避稅工作制度、規範業務規程,解決通過轉讓定價、資本弱化、受控外國公司等方式逃避稅收問題。加強我國居民企業境外投資所得稅管理和“走出去”企業的稅收管理服務工作。做好國際稅收情報交換工作。加強世界貿易組織涉稅有關工作。
  (十五)加強地方各稅種管理。建立健全地方稅稅源數據庫,提高稅源監控管理水平。落實房地産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規程,按照一體化管理的要求,廣泛採集信息,開展信息比對和納稅評估,加強對房地産開發企業和建築安裝企業相關稅種的管理。加強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管理。加強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加強國、地稅局之間的協調配合,繼續按照信息比對協調配合的思路,開展城建稅的信息比對和委託代徵工作。加強與保險監管機構的協調,強化對保險公司代收代繳車船稅的政策輔導和監管,提高車船稅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動部門聯網,落實“先稅後證”制度,加強契稅徵收管理。實施修訂後的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積極穩妥地推進耕地佔用稅和契稅徵管職能劃轉工作。加強資源稅徵管工作,建立健全資源稅數據庫,夯實管理基礎。加強印花稅和煙葉稅徵收管理。
  (十六)搞好政務事務管理。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加強公文處理,嚴格審核把關。嚴格控制會議數量,提高會議效率。實行督查考評及通報制度,促進工作落實。認真做好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答覆工作。落實總局稅收專題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實施稅收科研精品戰略。強化外事管理,嚴格執行外事規定,加強國際稅收交流與合作。加強後勤管理工作,提高保障服務能力。強化車輛管理,抓好安全工作。加強資源節約宣傳教育,建立機關資源消耗檢查和通報制度,推進機關資源節約工作。
  (十七)加強財務管理。深化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繼續擴大定員定額試點範圍,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加強財務監督,推行財務管理目標責任制考核,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加強預算管理,提高綜合預算的準確性。嚴格落實基本支出經費最低保障線制度。加強國稅系統車輛編制管理。做好稅務服裝換發工作。加強基本建設管理,嚴格基建項目審批,加強項目竣工決算審批,強化國稅系統基建項目施工過程管理。
  (十八)強化內部審計。研究制定國稅系統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加強審計工作基礎建設。積極開展財務收支、基本建設和政府採購審計。對行使財務管理權和執行財務制度情況以及重要財務事項進行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推行領導幹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加大後續審計力度,落實整改措施。加強審計成果的綜合分析利用。強化審計質量控制。
  (十九)規範政府採購。貫徹落實政府採購法,加大政府採購預算、政府採購實施計劃和集中採購目錄執行力度,強化風險防範,規範質疑處理,加強效益評估,提高政府採購效率和質量。強化監督,開展國稅系統政府採購專項檢查。加大系統協議供貨軟體的推廣,積極推進政府採購電子化管理。
  (二十)做好信訪工作。完善信訪制度,健全維護群眾權益機制。落實信訪責任制,堅持抓早抓小,及時發現和就地化解不穩定因素,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重點解決初信初訪問題,避免産生越級訪、重復訪以及集體訪。堅持依法辦事,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調配合,促進群眾的合理訴求及時得到妥善解決。
  (二十一)全面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完善現有應用系統,加強運行維護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根據稅收政策調整和業務變動情況,修改完善綜合徵管軟體,優化業務操作規程。在省級局增配部分處理資源,有效支持現有各項應用,為各系統上線運行打下基礎。完成南海災備中心建設,為總局和部分地區提供數據備份服務。抓好安全體系、數字證書認證系統建設。推廣應用綜合辦公系統、綜合數據分析平臺等。規範數據標準,強化數據採集,提高應用水平。完成金稅三期初步設計和實施方案,加強系統上下的協調配合,共同做好金稅三期建設的各項工作。以金稅三期建設為契機,優化稅收管理流程,推動稅收管理體制和機制的完善,發揮信息化建設對整個稅收工作的支撐和保障作用。
  五、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積極構建和諧的稅收徵納關係
  (二十二)強化納稅服務理念。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樹立徵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公開和文明執法是最佳服務的理念、納稅人正當需求應予合理滿足的理念,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務,促進納稅人自覺主動依法納稅,不斷提高稅法遵從度。
  (二十三)豐富納稅服務內容。落實納稅服務規範,統一辦稅服務廳標識,規範窗口設置和服務流程,落實納稅服務制度。加強納稅諮詢輔導,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諮詢、辦稅指南等服務。積極開展納稅服務援助,有針對性地對不同群體提供個性化的納稅服務。加強納稅信用體系建設,完善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標準,建立納稅信用等級資料庫,根據納稅人不同的信用等級開展納稅服務。大力開展文明辦稅服務,做到語言文明,舉止莊重,熱情週到,釋疑解難。推進辦稅公開,充分保障納稅人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完善辦稅公開目錄,及時公開涉稅事項的決策、執行、結果等主要環節工作內容,定期公開納稅人諮詢或反映的稅收熱點、難點問題。大力開展稅收法律援助,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二十四)改進納稅服務手段和方式。全面加強辦稅服務廳、稅務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稅務手機短信等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納稅服務手段。繼續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務以及全程服務、提醒服務、預約服務、限時辦理等多種服務方式。大力開展納稅服務志願者行動。
  (二十五)切實加強監管,促進註冊稅務師行業健康發展。加強行業制度體系建設,推進行業立法,建立健全執業準則體系,規範執業行為,提高執業質量,推動行業管理信息化建設,努力實現行業監管工作重心向基層轉移、監管工作重點向執業質量轉移,依法支持和促進註冊稅務師行業又好又快發展,更好地發揮稅務仲介服務的作用。
  (二十六)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全面實行國稅、地稅共同辦理稅務登記證、開展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和稅務檢查,降低徵納成本。進一步優化辦稅流程,簡化辦稅程序,精簡並統一納稅人的報表資料。推行包括郵寄申報、電話申報、網絡申報、銀行網點申報、代理申報等多種申報繳款方式,積極穩妥地推進財稅庫銀橫向聯網,方便納稅人繳稅。
  (二十七)完善納稅服務管理制度。健全納稅服務體制機制,充實服務人員,明確納稅服務的崗位職責。統一和規範納稅服務標準,建立和完善以納稅人滿意度等為內容的納稅服務考核指標體系。建立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質量的評議、評價和監督制度,及時受理納稅人投訴和舉報。
  六、切實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技能強的專業化隊伍
  (二十八)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各級領導幹部帶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帶頭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加強理論武裝,堅定理想信念。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八字方針,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選拔領導幹部,優化班子的年齡、知識、能力結構,提高領導班子的整體素質。加強制度建設,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實行個人分工負責與集體領導相結合的制度,完善黨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推進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改進後備幹部管理辦法,加強對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和監督。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幹部考核評價體系。健全和完善巡視工作制度,全面推進巡視工作。
  (二十九)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貫徹落實公務員法,積極研究解決公務員法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完善競爭上崗辦法,加大培養選拔優秀幹部的力度。完善和落實領導幹部任期、回避和交流等制度。深入研究並逐步建立稅務系統專業職稱、技能等級管理辦法,認真做好規範津貼補貼後續工作。穩步推進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積極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
  (三十)大規模培訓幹部。落實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和稅務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大力實施人才興稅戰略。以提高幹部素質能力為核心,以政治理論、政策法規、稅收業務知識和崗位技能、反腐倡廉、文化素養等為教育培訓內容,分級分類開展全員教育培訓,重點抓好高層次專家隊伍、中層管理幹部和基層業務骨幹的培訓,通過理論培訓和實踐鍛鍊,培養一批能夠從事反避稅、稅務稽查、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財産評估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質專業人才。以提升幹部教育質量為目標,建立並完善稅務系統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師資隊伍以及培訓課程教材的教育培訓保障體系,充分發揮總局黨校和各級稅務幹部院校等培訓機構的作用。保證處級以上領導幹部5年內累計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幹部院校3個月以上脫産學習,基層幹部每年參加脫産教育培訓不少於12天,專職教師每年參加培訓時間累計不少於1個月。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崗位技能練兵、管理業務競賽等在崗自學活動。
  (三十一)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認真學習貫徹新黨章,鞏固和擴大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果,切實落實黨組抓黨建工作責任制、黨員聯絡和服務群眾、黨員黨性定期分析、流動黨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以學習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深入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推動稅務文化建設,培養和宣傳具有行業特點、時代特徵的先進典型,樹立稅務部門的良好形象。
  七、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進一步從源頭上加強反腐倡廉建設
  (三十二)切實加強領導幹部監督工作。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認真落實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決執行四大紀律、五項規定和八條禁令,帶頭落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收入申報、述職述廉等制度。
  (三十三)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落實“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各部門實行“一崗兩責”,把反腐倡廉工作與稅收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一起部署、落實和考核。
  (三十四)加強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制約。圍繞稅收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和重點環節,深入開展稅收執法監察。健全和完善內控機制,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圍繞幹部選拔任用、人員錄用調配、經費審批使用、基本建設、政府採購等重點環節,加強幹部監督和審計監督等工作,防止和糾正違反人事、財經紀律的行為。通過加強對“兩權”運行重點環節的監督制約,防止産生腐敗問題。
  (三十五)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決懲治腐敗分子,維護黨紀政紀的嚴肅性。嚴肅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權力、貪污賄賂、以權謀私等案件。嚴肅查處稅務幹部違反稅法擅自減免稅、收過頭稅,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以及挪用、截留、轉引稅款等問題。以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嚴肅查處“吃、拿、卡、要、報”等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嚴格依法依紀查辦案件,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紀政紀為準繩,防止失之於寬,失之於軟。認真總結辦案經驗,把握辦案規律,執行案例剖析通報制度,充分發揮案件查處的治本功能。
  (三十六)紮實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開展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紀律為主要內容的廉政教育,運用正反兩方面典型和現代信息技術等多種形式和手段,不斷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稅務廉政文化建設,築牢稅務幹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八、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抓好全年各項工作的落實
  (三十七)樹立大局意識,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和對稅收工作的各項重要指示。圍繞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新要求,籌劃和部署好稅收工作。按照實施穩健財政政策的要求,堅持依法治稅,依法徵管,積極籌集財政收入,為各級政府履行職能提供可靠的財力保證。認真落實好中央出臺的各項宏觀調控、支持區域和行業發展以及扶持困難群體等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稅收調控經濟和調節分配的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三十八)提高行政效能,不斷完善稅務行政管理制度。進一步轉變職能,增強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切實提高執行力。加強系統內部各級稅務機關之間、國稅局和地稅局之間以及工作流程各環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與各級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大力推行電子政務,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進管理方式和手段,優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十九)狠抓工作落實,提高工作實效。總局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綜合研究稅收長期發展與改革的重大問題,並對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加強組織指導;省級稅務機關按照總局的統一部署,結合實際提出全年工作目標和落實措施;基層稅務機關按照上級的要求和部署狠抓落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督促檢查,及時通報工作開展情況。
  (四十)重視作風建設,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環境。根據崗位工作需要,加強政治理論和專業知識學習,提高稅務幹部綜合素質。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調查研究,深入一線,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進一步改進會風和文風,精簡會議、文件、評比、表彰和檢查。密切聯絡群眾,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工作聯絡點制度。繼續貫徹經費分配向基層、徵管和中西部傾斜的原則,嚴格落實基本支出經費最低保障線制度。倡導勤儉節約,反對奢侈浪費,大力弘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好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