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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2日   來源:地震局網站

關於印發《中國地震局2008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

  現將《中國地震局2008年立法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情況認真貫徹落實,積極推進地方立法工作。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中國地震局2008年立法工作計劃

  為了進一步加強立法工作,完善防震減災法律法規體系,推進防震減災依法行政,結合防震減災工作實際,制定中國地震局2008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如下:
  一、法律(1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以下簡稱《防震減災法》)修訂。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和陳建民局長、劉玉辰副局長的親自指導下,《防震減災法》修訂的各項工作得到順利推進。國務院將《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審議列為力爭2008年內完成的重點立法項目。按照立法程序,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將組織開展立法調研活動,廣泛聽取各地、各部門的意見。組織由相關行業專家和法律專家組成的專家論證會,廣泛聽取專家的意見。針對相關部門對法律修訂案提出的不同意見,進行部門協調。由震害防禦司(法規司)負責加強與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溝通,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開展《防震減災法》修訂案的審議工作,力爭上半年通過國務院審議,報全國人大。下半年,配合全國人大法工委、教科文衛委員會做好《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的審議工作。
  二、部門規章(1件)
  《地震科學數據共享管理辦法》(暫定名)。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地震科學數據共享的管理,促進行業的地震科學數據共享,使之能夠更好地為科學研究、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地震科學數據的匯交、應用、共享等予以規範。由監測預報司負責起草,于上半年完成規章送審稿的起草工作,震害防禦司(法規司)負責審核,年底前報局務會議審議後發佈實施。
  對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項目,起草工作部門應當根據立法工作的要求,抓緊工作,密切配合,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在立法調研、專家論證和徵求意見的過程中,請各單位積極配合,獻計獻策,共同做好立法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震局要根據當地防震減災工作的實際,加強立法可行性研究,確定立法項目,加強與當地人大、法制部門的溝通,積極推動地方立法工作,為推進地震系統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