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奧運道路交通安全
攻堅戰總體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公安局:
為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為北京奧運會的舉辦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公安部決定自2008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七個月的奧運交通安全攻堅戰。現將《奧運道路交通安全攻堅戰總體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有關工作情況,請及時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公安部辦公廳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日
奧運道路交通安全攻堅戰總體方案
為加強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規範道路交通秩序,為北京奧運會的舉辦創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公安部決定從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國開展為期七個月的“奧運道路交通安全攻堅戰”集中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整治期間,進一步規範交通行為,依法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預防交通事故,特別是一次死亡3人、5人和10人以上交通事故同比減少,民警執法更加規範,服務群眾水平顯著提高。
二、整治內容
“奧運道路交通安全攻堅戰”由奧運交通安全集中宣傳、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5方面組成。
(一)奧運交通安全集中宣傳,4月1日至10月31日。通過持續開展宣傳,增強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文明意識和法制意識。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針對“攻堅戰”開展大規模宣傳報道,使公眾及時了解“攻堅戰”各個階段的任務、工作措施,廣泛開展安全提示,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營造良好執法環境。
(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4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開展整治,使全國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好,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標誌標線、安全防護設施改善齊全,超員、超速(含超低速)、違法佔用應急車道、違法停車、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不斷下降,不發生因事故現場隔離錐筒和警戒帶設置不規範等處置不當行為引發的二次事故,不發生民警傷亡事故。
(三)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7月1日至9月30日。通過開展整治,加大隱患治理力度,使農村道路通行秩序好轉,交通事故特別是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明顯減少,隱患明顯消除,農村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礎得到進一步增強。
(四)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安全集中整治,7月1日至8月31日。通過開展整治,使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行為更加規範,無證運輸、不按指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不配備押運人員的情況明顯減少,不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因交通違法導致的危險化學品洩露、燃燒、爆炸等重大事故。
(五)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9月1日至10月31日。通過排查整治,使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校車管理制度得到進一步落實,廣大師生和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學校周邊交通環境得到進一步完善,校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涉及校車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杜絕涉及校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各集中整治專項方案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定。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加強領導。奧運道路交通安全攻堅戰是公安機關加強安全管理、預防交通事故、確保北京奧運會順利舉辦的重要舉措。各地要按照公安部要求,早謀劃、早部署,認真分析本地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情況,根據本地實際以及交通安全形勢,細化工作方案,提出具體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攻堅戰順利進行。4月1日為啟動日,各地要舉行大型宣傳活動,營造氛圍。
(二)規範執法,熱情服務。要教育廣大民警增強依法行政的意識,樹立執法為民思想,執勤執法中切實做到科學管理、文明執勤、公正執法,同時要堅持熱情服務,積極幫助過往車輛和群眾解決實際困難,以良好的形象展示交警的風采,為北京奧運會的舉辦創造和諧的社會環境。
(三)加強考核,兌現獎懲。要按照攻堅戰的總體安排,定期進行考核評比。對完成工作目標的,要進行表揚獎勵,對考核不達標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及主管領導的責任。攻堅戰結束後,公安部將對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四)強化督導,確保實效。要組織工作組,深入一線,督導、檢查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幫助基層發現問題和解決影響整治的突出問題,切實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五)加強信息報送。要安排專人,負責攻堅戰期間信息匯總和上報工作,並按照有關要求,按時上報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