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公 告
2008年第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批准附表所列D-異抗壞血酸鈉等17種食品添加劑擴大使用範圍、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四月七日
擴大使用範圍、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劑
類別
添加劑名稱
使用範圍
最大使用量(g/kg)
抗氧化劑
D-異抗壞血酸鈉
凝膠糖果
1.0(以抗壞血酸計)
漂白劑
焦亞硫酸鈉
醬腌菜
0.1(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
著色劑
焦糖色(不加氨生産)
膨化食品
2.5
梔子黃
餅乾
1.5
核黃素
固體複合調味料
0.05
姜黃
焙烤食品
按生産需要適量使用
葉綠素銅鈉鹽
葉綠素銅鉀鹽
焙烤食品、飲料類(除包裝飲用水)
0.5
胭脂蟲紅
焙烤食品、果醬、飲料類(除包裝飲用水)、植脂奶油
0.6
胭脂樹橙
焙烤食品、冷凍飲品(除外食用冰)、果醬、果凍、飲料類(除包裝飲用水)
乳化劑
硬脂酰乳酸鈉
蛋白飲料類
2.0
特殊用途飲料(包括“運動飲料”、“營養素飲料”等)
風味飲料(包括果味飲料、乳味、茶味及其他味飲料
茶、咖啡、植物飲料類
水分保持劑
三聚磷酸鈉
生濕面製品
5.0
甜味劑
乙酰磺胺酸鉀(安賽蜜)
食醋、蠔油、醬類、複合調味料
增稠劑
黃原膠
10.0
海藻酸丙二醇酯
咖啡飲料
3.0
羥丙基澱粉醚
各類食品(注)
酸處理澱粉
注:各類食品不包括附件所列食品類別
附件:
各類食品不包括的食品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