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 資格有關問題的復函 保監廳函〔2008〕3號
安徽保監局: 你局《關於高管人員任職資格有關問題的請示》(皖保監發〔2007〕160號)收悉,經研究,函覆如下: 保險公司和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勞動合同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我會不宜介入,該糾紛原則上也不影響我會相關任職資格核準工作的正常進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