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全力做好
地震災害預防和救助工作的緊急通知
教電〔2008〕2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縣等地發生了重大地震災害,波及周邊地區。為確保師生生命安全,迅速做好地震災害預防和救治工作,現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受災情況,緊急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和溝通,全面負責本單位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的處置工作。
二、各受災地區教育系統要迅速組織力量,首先做好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全力以赴搶救傷員,尤其是要把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作為重點,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迅速與當地政府救災指揮部取得聯絡,確認災害預報,協助有關部門對易於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及時發佈預防通知,宣傳地震災害預防和救助知識,防止衍生災害的發生。
四、各地可根據災情和災害預報,相應調整學校的教學安排,必要時可以採取停課等措施,組織學生緊急避災疏散。學校特別是中小學寄宿制學校對於一時難以離校疏散的學生,要統一妥善安排到安全地區,並保持與家長的聯絡。要保持與在外實習學生的聯絡,做好相關防範工作。各學校要加強在校師生的安全保護,並注意學校水、電、氣等主要基礎設施的安全防護和國家重要財産的保護,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發生治安事件。
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報告災情和工作情況。要及時做好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沉著應對,防止謠傳、誤傳,引發恐慌情緒,維護學校秩序,保持學校穩定。重要情況請及時報教育部。
教育部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