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商務部關於繼續實施家電下鄉政策的通知
財建〔2008〕325號
山東省、河南省、四川省、青島市財政廳(局)、商務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擴大農村消費,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更好地統籌國內外市場,引導建立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生産和流通體系,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財政部、商務部研究決定,在山東、河南、四川三省及青島市繼續實施家電下鄉政策,實施截止時間暫定為2008年12月31日。三省一市各級財政、商務部門要繼續做好實施家電下鄉政策的各項工作,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組織有關企業做好産銷銜接,特別是要加快信息錄入速度,確保對農民補貼資金及時準確發放。中標企業要安排好補貼類産品的生産、配送、銷售和服務工作,確保産品穩定供應,不脫銷、不斷檔。三省一市各級財政、商務部門和有關企業一定要高度重視,紮實有效推進家電下鄉工作。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