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運行〔2008〕3220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
認真做好2009年春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強和諧社會建設,現就認真做好2009年春運工作通知如下:
經商有關部門,2009年春運從1月11日開始至2月19日結束,共計40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切實做好春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春運工作關係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重視今年的春運工作。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有序、優質便捷”的指導原則,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紮實地做好春運的各項工作。
各省、區、市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經貿委(經委)、發展改革委、鐵道、交通、民航、公安、安全監督等部門參加的春運工作領導機構,全面負責本地區的春運工作。各地經貿委(經委)、發展改革委或綜合交通管理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抓好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春運工作方案,加強監測分析,及時掌握動態,協調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對春運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經費等要予以保證。
二、強化安全管理
目前,交通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各運輸部門和運輸企業要繼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工作放在春運工作的首位,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強化監督檢查。春運前,各有關部門要集中力量對運輸工具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禁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運輸設施投入運行。春運中,要繼續加強對運輸工具和設施的運轉檢查,確保其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公安、交通部門要加強對司乘人員、經營者的安全教育,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範超載、超速、疲勞駕駛等違法違章行為,確保行車安全。公安部門在春運期間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線路的巡查疏導,保證道路暢通。
要繼續加強對危險品的查堵工作,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乘坐車船和飛機。
三、科學組織運輸
據預測,2009年春運期間,全國旅客發送量將達到23.2億人次,比上年春運增長3.5%,其中鐵路1.88億人次,增長8%;公路20.77億人次,增長3%;水運2900萬人次,增長1%;航空2420萬人次,增長12%。
鋻於2009年元旦和春節相隔較近,學生、民工、探親流易於形成疊加,春運高峰期間運輸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各運輸部門要在科學預測需求的基礎上,加強運輸組織,統籌安排運力,適時增加線路,提高車船、航班密度,儘量滿足旅客的出行需要。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民工較多的地區以及高校聚集的城市要採取措施,增加運力投放,組織好民工和學生專列。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和公交企業應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在車站、港口、機場等客運樞紐的銜接疏運工作,靈活調度,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間的客運服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民工有序流動的信息引導,掌握民工流動情況並及時提供給交通運輸部門,以便安排運力。
各運輸部門在集中力量抓好旅客運輸的同時,要本著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的原則,組織好重點物資和生活物資的運輸,確保市場供應平穩有序。
四、完善應急預案
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春運期間,我國大部分地區氣溫接近常年同期或偏高,但部分地區可能會有階段性強降溫過程,出現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為有效應對春運期間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各級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各類春運應急預案,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確保春運順利完成。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春運監測,及時掌握動態,發現問題,及早處理,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根據事件發生的原因、規模和影響程度,即將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採取相應措施,形成反應快速、應對準確、處置果斷的應急機制,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各地要做好春運應急運力儲備工作,對應急所需的各類物品,有關部門和企業要提前準備,以備急需。
五、注重協調配合
春運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間的密切合作和配合。各地要建立健全春運工作協調機制,省市之間、部門之間要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聯動、預案對接的溝通機制,相互協作,形成合力。
在充分吸取2008年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公安和交通部門要建立保證道路暢通的聯動機制。遇到惡劣天氣需實行交通管制時,要首先通過採取控制車速、限制車種、間斷放行等措施加強管理,儘量不封路、少封路。必須封路的,盡可能縮短管制距離、縮小管制區域,減小惡劣天氣對車輛通行的影響。採取道路管制時,要向相鄰地區的有關部門通報。要加強沿線區域措施聯動管理,確保不出現道路大面積阻塞。
六、提高服務質量
各運輸部門要牢固樹立和落實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各車站、機場、碼頭和營業網點要努力增加售票窗口、延長售票時間,有條件的地方要提供電話訂票,網上訂售票和預售返程票等服務。要根據學生和民工客流比較集中的特點,有組織地對學生和民工實行集中售票。要堅決打擊“拉客”、“宰客”、“倒客”、倒賣車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動,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要利用媒體及時發佈春運動態、運力狀況和車船班次等信息,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運輸企業要提高運輸正點(正常)率,對延誤的車船、航班要及時進行信息發佈。
各地要加強價格和收費管理,規範執法行為,堅決制止利用春運亂漲價、亂收費、亂罰款行為,切實減輕企業和人民群眾的負擔。
春運工作結束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要對本地區的春運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並將總結情況及時報送我委(經濟運行調節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