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關於編制2009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
教發廳函〔2008〕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有關省、直轄市科委(科技幹部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發展改革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中共中央黨校,各研究生招生單位:
經研究,現將編制2009年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研究生教育事業發展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努力把握研究生教育規模發展節奏,繼續保持博士研究生招生規模基本穩定,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適度增長,著力深化改革,調整結構,提高質量,促進研究生教育事業協調、健康發展,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人力資源強國服務。
二、根據國家經濟、科技、社會發展對高層次人才培養的要求,以及《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發展目標,200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按比上年增長5%左右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按比上年增長1.7%安排。
三、要以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提高人才培養的適應性,緩解人才供需的結構性矛盾,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的需要,加大招生學科和專業結構調整力度。重點支持《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領域及其優先主題,包括能源、信息、生物、海洋、航天、新材料、先進製造業等前沿技術和基礎學科相關專業的招生;堅決限制畢業生就業壓力大、社會需求不足的學科和專業的招生規模。
四、積極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著力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2009年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要繼續堅持與招生單位科研經費、師資力量等培養條件相挂鉤,招生規模增量部分全部安排為國家計劃。地方政府應加大對所屬高校研究生教育事業經費投入,不斷提高地方所屬高校研究生招生規模中國家計劃所佔比例。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點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不斷擴大研究生的資助比例和力度。
五、繼續實施為部隊培養急需人才的強軍計劃,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和援藏計劃。2009年繼續實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攻讀馬克思主義理論博士學位”和“高校輔導員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專項計劃。各有關主管部門和招生單位要在本部門和本單位招生總規模內統籌安排好上述專項計劃,並列入2009年的國家計劃招生。
六、請各主管部門和研究生招生單位根據上述要求,結合所屬各單位研究生培養能力,特別是科研項目、經費增長的具體情況,以及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狀況,審慎地提出本部門所屬各單位2009年研究生招生規模的安排意見。
各招生單位的主管部門應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對所屬招生單位編制的博士生、碩士生招生計劃進行審核,並於2008年11月30日前按匯總表(見附件)的格式報送教育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所屬高校直接報送。同時請將有關表格以EXCEL形式通過電子郵件發至:jhc@moe.edu.cn(教育部),shs05@mx.cei.gov.cn (國家發展改革委),傳真:010-66096407(教育部),010-68502739(國家發展改革委)。
附件:1. 2009年編制博士生招生計劃匯總表
2. 2009年編制碩士生招生計劃匯總表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