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1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生豬生産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國發〔2007〕22號)文件精神,建立保障生豬生産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穩定生豬生産,維護生豬養殖戶利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制定了《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暫行)》,經國務院批准,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附件:《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暫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農 業 部
商 務 部
國家工商總局
國家質檢總局
二○○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