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公文公報>> 部門地方文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05日 16時35分   來源:財政部網站

關於提高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09〕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從2009年2月1日起,將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5%。具體商品清單見附件。
  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特此通知。
  附件:提高出口退稅率的商品清單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