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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6日   來源: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公  告

2009年第30號

關於防範餐飲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公告

  進入夏季以來,因食品受微生物污染、誤食有毒野生菌或野生植物、加工食品誤用亞硝酸鹽等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為加強餐飲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工作,確保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發佈關於防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公告:
  一、請廣大消費者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消費者在餐飲服務單位消費,應選擇有經營資質許可、就餐環境及管理較好的單位;消費者發現餐飲服務單位供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應及時向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在餐飲服務單位就餐後有食物中毒的症狀,應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
  二、餐飲服務經營者要嚴格依法經營,切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餐飲服務經營者要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法》和其他食品安全相關法規制度,強化當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要落實食品及食品原料進貨、加工、貯存和管理的各項制度,加強餐飲用具消毒,嚴格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劑,切實保障供售食品的安全;謝絕消費者自帶野生菌或野生植物以及群眾不常食用的食品到餐飲服務單位加工食用;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提倡樣品留樣制度,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積極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各級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加大對餐飲服務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索證索票、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衛生操作規範、食品添加劑採購使用保管等相關規章制度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特此公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