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 商務部 財政部 公安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於進一步規範二手車市場秩序
促進二手車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
工商市字〔2009〕2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商務、財政、公安、工業和信息化、稅務、發展改革主管部門:
近年來,隨著我國新車消費的快速增長,各地二手車市場得到較快發展,對推動整個汽車産業協調健康發展,滿足人民群眾生産、生活消費需求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的二手車市場經營場地和經營行為不規範,不正當競爭、欺詐消費者等現象還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二手車市場經營秩序。為貫徹落實好《汽車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精神,積極培育汽車消費市場,拉動汽車消費,促進汽車産業結構調整,國家工商總局會同商務部、財政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就進一步規範二手車市場秩序,促進二手車市場健康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二手車流通是汽車産業發展的重要環節,二手車市場有序發展對維護汽車産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進一步整頓和規範二手車市場秩序,是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內需、拉動消費,加快汽車産業調整和振興的有力措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領導,統一部署;依法行政,協調配合;突出重點,標本兼治。通過進一步整頓和規範二手車市場秩序,大力促進二手車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提升消費信心,拉動消費增長,提高監管水平。
二、主要任務和要求
(一)規範經營主體,嚴把市場準入關。一是加強二手車交易市場開辦主體監管,嚴格市場準入條件;二是指導、督促市場開辦主體制定和落實市場各項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明確市場開辦主體市場管理職責;三是優化市場環境,在二手車經營企業(指從事二手車經銷、拍賣、經紀、鑒定評估的企業,下同)登記、稅收、車輛轉移登記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四是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二手車違法行為。
(二)加強監督檢查,規範經營行為。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規範使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如實提供車輛在使用、維修、事故、保險,以及行駛公里數、報廢期限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和信息。
二手車經營企業要建立和完善車輛的索證索票制度,亮照、亮證經營,依法納稅,明碼標價。二手車買賣流程要規範化、制度化。
(三)查處違法違章行為,凈化市場環境。依法打擊違法經營行為和違法犯罪活動,確保車輛來源合法、質量合格。重點查處非法銷售應報廢車輛、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偷逃稅收,以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惡意串通、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嚴防走私、非法拼裝、盜搶的車輛上市銷售。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和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
(四)構建誠信體系,立足長效監管。將二手車交易市場和二手車經營企業納入政府部門的誠信建設體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倡導公平競爭,樹立誠信為榮、失信為恥的行業風尚。建立和完善各項監管制度和機制,創造條件,方便二手車在全國範圍內流通。強化責任追究,加強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和協作.努力提高長效監管效能。加強消費教育和引導,暢通消費者權益保護渠道,構築消費維權體系。
三、職責分工
(一)商務主管部門加強二手車流通行業管理,會同工商、財政、公安、工業和信息化、稅務、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做好行業發展統籌規劃,引導企業合理佈局,清理和取消限制二手車經營的不合理規定。大力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範二手車交易市場設立的準入條件和二手車鑒定評估的技術標準。按照《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格二手車交易市場設立條件,市場開辦主體應當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經營場地應當符合所在地城市發展及城市商業發展的有關規定,具有固定場所和設施,並能夠為二手車交易提供相應服務。
(二)公安部門嚴格把好二手車轉移登記關,維護市場治安秩序,依法查處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財産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稅務部門加強二手車交易稅款徵收和發票的監督管理。監督企業依法納稅,查處偷逃稅款違法行為。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二手車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無照經營、商業賄賂、虛假廣告、不正當有獎銷售、欺詐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依法及時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價格部門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收費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收費行為。
四、加強組織領導,務求實效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加強對二手車市場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密切協作配合,狠抓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到位。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地要結合實際,明確階段目標和任務分工,突出重點,上下聯動,強化督查指導,切實提高工作效能。
(二)嚴格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制,加強實地檢查、抽查和分類指導。對發現的跨地區、跨部門的問題,要做好協調、協查工作,防止出現管理“真空”和責任落空。
(三)加強部門協作,形成監管合力。二手車市場監管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部門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信息通報,相互配合,適時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齊抓共管。
(四)加強法制建設,實施長效監管。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總結交流經驗,針對二手車市場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二手車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嚴格依法行政。
(五)加強宣傳引導,促進工作成效。發揮多種媒體和載體的作用,積極宣傳二手車市場監管工作要求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多種渠道,聽取行業協會、經營企業和消費者的意見建議,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各地各有關部門對整頓和規範二手車市場秩序工作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工商總局 商務部 財政部 公安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