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
皖江城市帶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規劃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0〕97號
安徽省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皖江城市帶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規劃的批復》(國函〔2010〕5號)精神,現將《皖江城市帶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皖江城市帶是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重點發展區域,是長江三角洲地區産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輻射最接近的區域,具有環境承載能力較強、要素成本較低、産業基礎和配套能力較好等綜合優勢。加快建設皖江城市帶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是順應國內外産業轉移新趨勢,探索建立承接産業轉移新模式的客觀需要,對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在全國範圍形成更加合理的區域産業分工格局具有重要意義。要認真領會國務院對《規劃》的批復精神,把《規劃》實施作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探索承接産業轉移新途徑和新模式的重要舉措,充分發揮比較優勢,挖掘發展潛力,推動安徽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請安徽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認真落實示範區建設的各項任務,密切與長三角等沿海地區的經濟聯絡。要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編制具體實施方案和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按照《規劃》確定的産業承接發展重點,抓緊推進相關工作。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要繼續加強與安徽省的合作,健全工作機制,不斷深化泛長三角區域發展分工,結合《規劃》的實施,引導和支持本地産業向示範區有序轉移,加快推進自身産業結構優化升級。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示範區建設的指導和協調。要根據《規劃》的要求,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在專項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指導和支持。要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指導和幫助地方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做好督促檢查工作,會同安徽省人民政府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定期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在《規劃》實施過程中,加強與國家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皖江城市帶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