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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30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關於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監察部、審計署、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質檢總局、國資委辦公廳,國務院糾風辦、國務院法制辦秘書行政司,中國企業聯合會:
  按照《關於2010年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工信部聯運行〔2010〕291號)要求,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督查組,對部分地區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啟動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一、督查內容
  (一)專項治理啟動部署工作完成情況(包括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等)。
  (二)自查自糾各項工作任務進展情況。
  (三)各地區、各部門存在的企業負擔突出問題及專項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四)發現和總結專項治理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
  二、組織安排
  督查工作擬於7月下旬開始,原則上8月底結束。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質檢總局分別牽頭組成5個督查組,每組由3-4人組成,組長由牽頭單位局級領導同志擔任,成員由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有關同志及中國企聯維權工委有關專家組成。
  每組安排督查2-3個省,具體督查地區、時間和行程安排由各督查組提議並報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確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印發督查通知。督查組到地方開展工作,由各地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或減負辦)組織安排。
  三、督查方式
  督查組將採取聽取彙報、查閱資料與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工作。
  (一)聽取地方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工作彙報。
  (二)查閱各地區、有關部門專項治理工作的相關文件資料。
  (三)走訪企業、召開企業座談會,聽取反映和意見。
  (四)督查組與省級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交換意見。
  四、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組牽頭單位要認真負責,做好督查的組織和檢查工作,確保檢查取得切實成效。
  (二)各成員單位要及時選派人員參加督查工作。
  (三)檢查工作結束後,各組提交督查情況報告。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檢查工作情況交流會,請各組介紹督查情況。
                                 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聯絡電話:010-68205294,傳真電話:010-68205297)